“我的车送修时只是右侧前门蹭了一下,但车在修理厂放了一天,四个车门全坏了,这到底是修车还是毁车呀?”昨天下午,指着照片上遍体鳞伤的轿车,傅佳明气愤地对记者说。
去年12月27日,傅小姐在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花22万元买了一辆白色的尼桑风神EQ7200型轿车,在买车的同时办理了全额保险。傅小姐家附近有一家华普大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门口写着是保险公司理赔协作厂。傅小姐到这家公司修过车,修车时由汽修厂先垫付资金,之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傅小姐当时给对方出具了两份加盖了公司公章的空白信纸。
4月14日,傅佳明的车右前门蹭坏了,当天下午她将车送到了华普公司,对方让傅小姐16日下午取车。15日下午,因为急着用车,傅小姐来到汽修厂,见到自己的车,傅小姐惊呆了,原来只坏了一个车门的车现在四个车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轿车周身裹着报纸,伤迹累累地放在汽修厂一角。“要不是看车牌,我都不敢相信那就是我的车。”傅小姐当即找到负责人,一位自称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牛女士解释说,工人挪车时不小心将车剐了,公司保证无条件修复,并答应赔偿傅小姐400元损失费。傅小姐不同意,要求汽修厂保存轿车现状,等待有关部门处理此事,但16日下午,当她再次来到汽修厂时,自己的车已经被喷好了漆,根本看不出曾经被毁过的痕迹。
“当时一位修车的老师傅亲口对我说,他们这么做是为了向保险公司索取高额保费。”傅小姐说。
记者随即与牛女士取得了联系,她告诉记者,傅佳明的车送修时右侧两个车门都有剐蹭痕迹,而左侧两个车门确实是工人在挪车时不小心蹭坏的。牛女士同时告诉记者她只是保险公司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市直属支公司车险理赔部主任胡晨肯定地告诉记者,华普大众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并非该公司理赔协作厂,而公司也没查到牛女士的名字。他介绍说,车险理赔一般要经过审查单证、看车定损、报销等程序。领取理赔金时,私车车主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公车则需携带加盖公章的介绍信领取。若傅小姐给华普公司出具了加盖公章的空白信纸,则华普公司完全可能以委托人的身份领取理赔金。(本报记者 洪燕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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