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见习记者谢嘉明 实习生唐文婷)“林某这种行为太野蛮了,令人发指!”昨日看到本报《恶夫斩断妻脚筋》一文后,众多读者纷纷对林某的行径表示谴责。 广西艺术学院学生小方说,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林某这种虐待、伤害妇女的行为,是对法律的挑衅!南宁市某机关公务员覃先生认为,从林某恶意伤妻案看出,封建男权思想在部分人中还是根深蒂固,说明法制教育要进一步向乡村扩展。 金平律师事务所刘南永律师建议,陈超琼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如鉴定为轻伤以上,由检察机关公诉;即使是鉴定未达到轻伤,陈超琼也可自诉,并提出民事请求,让林某受到应有处罚。 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韦小宁说,林某恶意伤妻,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种行为。从这一案件看出,广大妇女要自立自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夫妻间多交流沟通,互相尊重,这样婚姻才可以持久,家庭才更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