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女大学生张某本想“沾”老乡曹彬的光, 找个好工作,最后却使自己“亏”大了。4月23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一审认定,曹彬对张某实施强奸、敲诈勒索,依法判处曹有期徒刑5年。
3月初,南阳人曹彬从郑州回家的路上,认识了在郑州上大学的张某,曹称能为张找工作。3月22日,曹彬给张某打电话说她的工作已经联系好了,让她到自己的住处来。张某来到了路砦曹的住处后遭曹强奸。曹彬并不善罢甘休,拍下张某的裸照,要张回去准备5000元钱。回去后,张某思前想后,走进公安机关报了案。 (刘静 侯海霞 张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