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记者站 王鹏程 马跃)近期以来,本报连续接到群众反映:咸阳市内一些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单位、外埠药品生产企业驻咸机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严重坑害消费者利益。为此,记者对咸阳药品市场进行了调查。
在乐育北路某厂内医药市场,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进行调查,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夸大宣传,几种药品竟共用一个批号,如某药厂生产的补血药品本为健字号药品,只起滋补保健作用,他们却宣称其能治疗贫血,杀灭血液中的各类病菌。某化妆品公司生产的粉刺霜,只具有活血化瘀,促进皮肤新陈代谢的作用,而该公司却夸口其能治疗粉刺、痤疮等。西安进亿工贸有限公司和陕西泾阳灵芝科工贸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两种药品,用的是同一个批号,都是(95)陕卫新食准字116—1号。在毕塬路保健品城,也同样存在把非药品当成药品宣传,两种或四五种药品共用一个批号的问题。日前,有位老太太到市卫生局投诉,说自己花2400元买了一盒药,人家给她宣传能治高血压、冠心病等多种老年疑难病症,服用后一点效果也没有。市卫生局防疫科的同志一看,哪里是药品,明明是“食”字号的食品。
咸阳市卫生局药政科马科长告诉记者:针对咸阳医药市场混乱的现状,市政府已经下发了通告,要求凡在清理整顿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及医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清理整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于2001年5月底前主动纠正。拒不纠正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市卫生局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药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了举报电话:3210653 3239504 3210406 3542177 321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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