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秦皇岛4月30日电 (记者屈维英)记者日前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对夫妇以组织卖淫为诱饵,实施抢劫和敲诈勒索,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华夏旅馆”经理曹革英和她丈夫孙绍忠,纠集指使多名妇女在山海关火车站接站,主要选择准备离关的旅客为对象,对旅客谎称:旅馆条件好,价格便宜且有“小姐”(指卖淫妇女),将旅客骗到“华夏旅馆”,然后曹革英让招募来的“小姐”到旅客房间诱使旅客与其发生性关系,待“小姐”离开房间后,曹革英便手持旅客的身份证进入房间,诈取财物。同时,孙绍忠冒充卖淫妇女的丈夫或充当打手在门外踹门恫吓,当旅客反抗时,曹革英便伙同“小姐”对旅客进行殴打和搜查,直到获取财物为止。旅客离开旅馆时,曹革英还指使孙绍忠一伙人秘密跟踪防止报案,直到旅客离开山海关。对没有同“小姐”发生性关系的旅客,曹革英仍按上述方法诈取财物。
经查,曹革英夫妇用以上方法实施抢劫33次,抢劫旅客人民币4万多元;敲诈勒索4次,勒索旅客人民币3000多元,抢劫人民币1700多元。
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卖淫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曹革英死刑;以协助组织卖淫罪、抢劫罪依法判处孙绍忠无期徒刑,并没收他们个人全部财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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