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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我重婚也要告他 痴情女要向负心情郎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30日12:23 四川青年报

  为了9个月大的儿子,痴情女决定向负心情郎讨回公道---

  明知情夫有老婆、孩子,仍死心踏地深爱着他。然而,和她生活了2年的情夫说走就走。为了9个月大的儿子,昨日,欲哭无泪的她来到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决定请律师告情夫,她意志坚定地说:“不管我受什么处罚,也要告他”

  5年前,从老家达川中学毕业的珊珊化名只身来到成都打工,并在一家夜总会谋得一份工作。1999年6月21日晚,一个30岁刚出头的男子独自一人在夜总会喝着闷酒,唱着一曲曲悲伤的歌曲。以后,他经常来此夜总会,独身一人,黯然忧伤。渐渐地,珊珊和他接触多起来,并得知他叫吴兵化名和妻子关系一直不好,长期分居,没有共同语言,说得可怜的他顿时赢得了珊珊的同情。以后,他们频频见面,日久生情,1999年9月,珊珊投入了他的怀抱。

  刚开始他们的感情十分不错,吴兵自从和珊珊在一起后,精神好起来,吴兵的事业如日中天。1999年12月,吴兵为她租了一间房子,过起了“夫妻”生活,珊珊也辞去了夜总会的工作。2000年8月,珊珊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此后,吴兵对珊珊更加体贴、呵护。

  今年2月,吴兵渐渐对她冷漠起来,3月5日晚,在瑟瑟寒风中,吴兵一句:“妻子不同意离婚,我们以后再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你多保重。”说着便离开了她。

  从此以后,不管怎样打吴兵的手机和传呼,再也无回音。两年苦苦的期盼,没想到等来的竟是这个结果。

  成都市海德律师事务所宋成均告诉珊珊,新的《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而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对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虽没与吴兵结婚,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也视为重婚。吴兵和珊珊应对各自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儿子虽为非婚生子,但与吴兵有血缘关系,吴兵有责任和义务承担抚养和教育责任。

  最后,珊珊后悔地说:“我的不光彩行为,既毁了自己,也害了另一个女人的家庭,最可怜的是我无辜的9个月的儿子,没有户口,未来的路怎么走我以后怎么向他交待为了儿子,不管我受到什么处罚,决心告到底。同时,我多想告诉那些有同样想法的姐妹们,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自尊自强,千万不能走这条害人害己的道路。”

  背景资料: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将原草案中规定的“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进一步明确了属于重婚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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