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范步 通讯员 宋明亮 张琦) 襄樊市樊城公安分局中原派出所原联防队员黄培全、何志银,分别犯有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前日被襄樊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何志银之妻高玉香同案被判死刑。
2000年3月1日和4月19日,黄培全伙同丁爱红等人,窜至南漳县农村,冒充公安人员,假称招聘餐厅服务员,将少女小刘、大秦、小秦及幼女小张,骗至黄在襄樊所开的发廊,强迫从事卖淫活动。为了让小秦卖淫,黄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将其强奸。之后,黄又以相同手段,强奸了小刘及大秦,迫使几人在其控制下,多次从事卖淫活动。
同年3月13日,幼女小张被黄培全送到何志银、高玉香所开的美容院。3月下旬的一天,高安排小张卖淫,小张不从,高竟用电警棍击打张,迫使张和嫖客发生关系。据查,小张因不愿卖淫,曾多次被毒打。
襄樊刑警支队接到举报,将涉案人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