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经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倪碧艳、谢翠红、左银彬、倪纯慧4月28日被路桥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分别判处倪碧艳、谢翠红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左银彬、倪纯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各1000元。
倪碧艳、谢翠红是邻居,左银彬是倪碧艳的丈夫,倪纯慧是倪碧艳的弟,都是湖北省汉川市人。2001年1月10日下午2时许,四人经过预谋,由左银彬、倪纯慧负责望风,倪碧艳、谢翠红去美容院化装后来到路桥区客运中心拉皮条,将旅客郑某带至路桥K大酒楼501房间,并介绍一卖淫女供其嫖宿,从郑某处获取人民币200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法院遂作了上述判决。盛国云、陈晓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