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消协获悉,“五·一黄金周”期间共接到投诉351起。
■一个商品三个价
陈先生5月1日在西安南郊某超市,买了一袋标价33元的休闲食品,结果收银时却是37元,后经超市工作人员核对,最后却告诉陈先生实际收费应是29元。万先生5月1日在西安某商场买了一袋标价27元的小食品,但是收银时却要价31元。后来商场为万先生退了4元钱,并向他解释是商场刚刚调了价,电脑没有及时改过来。但万先生却认为,这是自己发现了,如果没有发现呢?
■旅游产品猫腻多
湖北的何先生5月1日到临潼旅游,经导游引见,在当地看中了一个标价2200元的玉佛,讨价还价后以500元成交。但是何先生怀疑此“玉佛”并非是玉做的,于是取出发票,发现发票上只写“佛”字,而何先生的同行伙伴买的玉枕上,发票上却写的是“玉枕”。何先生认为这是店家有意隐瞒商品的材质,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据何先生昨日向记者介绍,店家已经答应为他退差价。
■一上车就变脸
常女士5月2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门口乘坐一前往翠华山的中巴车,在没有上车前,售票员说每人3元,可当常女士一行2人上了车,却被要求交12元车费,反复交涉后,还是交了10元。同是5月2日西安市翻译学院的朱女士也是乘坐一辆去翠华山的中巴车,车下讲好是3元,上了车就变成了6元。
西安市消协将从今日起,对所接351起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调处理。(记者张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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