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4月18日A13版“市井夜话”栏里,刊登了一篇文章《可否搞个走鬼一条街》,焦耳先生的用心是好的,但我认为行不通。
首先是设立走鬼一条街后,那些走鬼者未必会去。大凡走鬼之人,都是选择行人熙攘之地,所经营之物要么是价廉但物不美的小商品,要么是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各种小吃。如果真的开设了走鬼街,我想肯定不会选在北京路、高第街这样的繁华地段,而只会选择偏僻之地。试想哪个消费者会花几元钱的路费和不算少的时间去买那里的东西呢?既然无人肯光顾,走鬼者当然不会去了。
不错,政府是有责任有义务扶助弱势群体,但这种扶助应是“各人只扫门前雪”,倘若“也管他人瓦上霜”,恐怕广州市政府还没有这个能力。因为据我观察,走鬼者几乎全是外地的失业者或农业人口。他们的生活问题理应由当地政府解决。(笔者这样说绝非不同情外地人,我自己就是来自武汉的打工者)。那些人本来就是冲着广州这地方好赚钱才跻身此地。如果本市政府为解决外地走鬼者设立了走鬼街,就会有更多的外地失业者和农业人口闻风而来涌进广州,请问广州政府管得了那数以亿计的外地人的生存问题吗?(石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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