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有种陋习,有的公仆常将机密文件带回私宅阅读,并在宅中召见部属商谈公务,甚至调整提拔干部,也在私宅讨论。逢年过节,去私宅看望领导、乘机送礼、行贿者也屡有所闻。这个陋习,导致少数地方发生贪污舞弊行为。报载,河南滑县原县委书记王新康,四年间在提拔调整干部中,收受40余名干部的贿赂70余次,金额36万余元。无疑,这种丑行不少是借口到私宅谈公务时干下的。
我们今天倡廉肃贪,纠正不正之风,就应该有私宅不谈公务这项规定。这不是什么新发明,而是古人早已实行的。明代何良俊编撰的《语林》一书,就有这样一则记载:宋代司马光当宰相,在会客室贴了张告示:“诸君访及;若睹朝政缺遗,庶民疾苦,欲进忠言者,请以奏牍闻于朝廷,光得与同僚商议,择可行者,进呈取旨行之;但以私书宠谕,终无所益。若身有过失,欲赐规正,即以通封书简,吩咐吏人传入,光得内自省讼,佩服改行。至于整会官职差遣,埋雪罪名,凡干身计,并请一面进状,光得与朝省众官公议施行。若在私第垂访,请不语及。”
这张告示,既说明了司马光磊落耿介的人品,恐怕也是他为官清正的经验之谈。因为私宅不谈公事,一切升迁调动等等都拿到明处会商,秉公论定,至少有三个好处:一、自己的亲朋故旧没有了借探访谋职务、捞好处的机会;二、佞邪之徒少了借到私宅谈政务之名,行阿谀奉承、拍马溜须之实的可能;三、钻营谋私、行贿买官者没有了幕后交易的方便之门。若普遍坚持实行,就不失为端正风气,革除弊端的一个有效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