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靖 通讯员洪章 昌检)记者日前从市检察院“严打办”获悉,在检察机关近期办理的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因日常琐碎事情引起。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在发生口角后,为泄私愤,容易触犯重罪,教训深刻。
今年21岁的大学生胡某是本市某重点大学的在校生,攻读法律专业。今年3月18日,胡某和同学在宿舍玩牌过程中,与同学张某因琐碎事情发生口角,从争吵变成互殴。厮打过程中,胡某持尖刀猛刺张某,致其死亡。
去年9月,昌平区某村村民田某与李某的表弟因一把柴草发生争执。李某知道后,表示愿“帮”表弟“做”掉对方。今年3月23日晚10时左右,李翻墙侵入田某家中,用一煤气罐将田某之妻砸死,并残忍地将田家两岁幼儿杀害。
1995年9月11日,蔡某在自家门口与邻居高某一家人发生口角,最后导致两家互殴。蔡某从家里取出三棱刮刀,挥刀刺向高某及其弟媳,造成高某弟媳当场死亡,高某也被刺伤。
有心理学专家认为,人的私欲不仅仅表现在对具体物质的要求上,还包括虚荣心的满足、在公众场合下不能丢面子以及在某些问题上不愿意“服输”、“服软”等,于是便会借机会进行平衡、逞能甚至报复等,这其实是一种不健康心理的表现。这种不健康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性的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情,就会转化为不冷静的行为,最终酿成大祸。而年轻人由于多数涉世经历还不够,加上有些人在家里过于被溺爱,脾气急躁,遇事情感情用事,往往不计后果。在当前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在校学生和单位的年轻人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也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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