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尹书月、通讯员卢广如)一位小学二年级教师,在两 年多的时间内先后对23名女学生实施猥亵,并将个别女生奸淫,此案由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献县人民法院于5月8日依法审理此案。
现年49岁的史某系献县某村小学二年级教师。经检察机关认定,1998 年至2000年期间,史某利用教学的便利条件,以检查背书、批改作业为 名,把女学生叫到其办公室内,先后将23名女学生猥亵,并将其中一名 女生奸淫。据调查,这些被害的女学生当中,最大的11岁,最小的只有 8岁。为防止罪行暴露,史某以“谁说出去就不让谁上学,就打死谁” 吓唬受害女学生,致使这些孩子不敢告发。
2000年12月里的一天,史某对一女学生实施奸淫,该生将事情告诉 其母,其母当即到派出所报案,史某的恶行遂得以暴露。公安机关依法 拘捕了史某并已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于日前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