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五月十日电(曾昶)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公开审理一起跨省特大拐卖妇女案,陈之兰、骆应新、 陈连新、黄家婵、苏家新等十二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据调查,陈之兰、陈连新、黄家婵、苏家新、黄绍炎、刘保权、曾广才、陆伟文、陈家绍、陈兴风、黄开榕均系广西 北流人,骆应新系广东高州市人。
上述十二人在与在逃人员林丽、陆光、岑开新、林秀东、罗忠、陈发荣、梁光等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000年 六月间,有分有合,先后十二次参与拐卖妇女十三人,其中有精神病人、残疾人。这些妇女分别来自广西、广东、贵州三省区 。其中被告人陈之兰参与拐卖妇女十一人次;被告人骆应新参与拐卖妇女四人;被告人陈连新参与拐卖妇女四人;被告人黄家 婵参与拐卖妇女三人;被告人苏家新参与拐卖妇女三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