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雷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出通报,指出该市在1991年—1998年命名的文明单位中,有13个经复查验收不合格,被取消称号,摘掉文明单位牌匾。
通过复查的360多个文明单位,绝大多数都能保持荣誉,但也有极少数已不再具备文明单位条件。经该市文明委讨论,并报市委常委研究同意,决定取消北和糖厂等13个“文明单位”光荣称号,摘掉牌匾,其中6个属湛江市文明单位,建议上级给予处理。(潘光扬、赵彦海、高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