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利令智昏,姚某竟代死人起诉。5月9日,闵行法院当庭宣布,姚祖康因虚构委托事实妨碍诉讼被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八旬老太汪娇娥在1999年2月就已经去世,而姚祖康竟然对法院谎称自己在同年3月接受了汪老太的“委托”,为她“代理诉讼”。1999年5月,姚祖康持汪老太印鉴、指印的诉状、授权委托书来到闵行法院起诉,称某物业公司擅自将汪老太的租赁公房卖掉,要求被告返还该房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缺乏依据,故判决不予支持。
此案上诉后被发回重审,法院责令姚祖康和汪老太的夫侄何某提供原告的地址,没想到两人称老人不胜惊扰而拒绝。此后,姚还两次写信给院长催办此案。在法官的坚持下,姚于今年2月寄来汪老太按指印、盖章写给院长的信,以及何所写的《情况证明》,称“1999年5月汪娇娥在我家亲自委托姚祖康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并在授权书上盖上印章和手印。”法院开始对汪老太进行调查,辗转数月,找到了远在安徽的汪老太的侄子汪鸿云,终于弄清了真相:汪老太1999年2月28日就已经在安徽过世了!直到法庭出具了汪老太死亡证据时,姚祖康才不得不结束了这一弥天大谎。(通讯员张天轮记者东悦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