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国营、通讯员一鸣)河北省鸡泽县李庄村一电工两年来侵 占村里的巨额电费,近日被该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该电工名叫王宾,今年39岁。1992年,王宾经李庄村委会 推荐当上了该村的电工。1999年至2000年7月,王宾利用职务之便,先 后将从村民手中代收的电费、管理费、维护费等共计94459.4元据为己 有。王宾所在乡镇电管站多次向其催要,都被他以电费用于归还欠款为 由拒交。据他交代,这94459.4元中有5670元还了1996年购买变压器配 电盘贷款,有2万元电损,其余的除自己花费外,都存到了信用社。
由于电费款不能到位,鸡泽县双塔镇电管站停电制裁李庄村,给该 村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2000年7月,李庄村免去了王宾的 电工职务,但其所欠的电费仍不上交。2001年1月,双塔镇电管站将王 宾告到鸡泽县公安局。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了解,县公安局将王宾移送 检察院。近日,王宾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