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 日前,邕宁县消费者协会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窃贼在旅社行窃、失主与歹徒搏斗被歹徒捅伤而引发的赔偿纠纷。
40多岁的外地客商黄某于今年2月18日晚,入住蒲庙镇某旅社的207号房,次日上午7时许,黄某起床并关好房门去小解,未结束即听到一旅客高喊黄某:“有人闯入你的房间啦!”黄某马上从厕所跑出来,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从其房间走出来,黄某把他拉回房里,发现放在房内长裤袋里的一部手机和4000元人民币不翼而飞,当即怀疑这青年人是窃贼,便向他索要失物,青年人一声不吭,冷不防从身上拔出一把尖刀朝黄某腹部连捅两刀,鲜血立即涌出。黄某一边与歹徒搏斗一边高喊“救命”。该旅社一名女服务员闻声进来看了一眼转身就走,不声援和协助捉拿歹徒。当时黄某没有示弱,继续奋力搏斗,终于夺过歹徒的刀,并剥掉歹徒的上衣,所失财物正好在这衣服口袋里。但因受伤流血过多黄某无力擒住歹徒,再加上无人协助,歹徒很快逃出旅社大门,黄某追出百米远但没追上,随后去蒲庙镇派出所报案,之后自己坐三轮摩托车到县人民医院。经医院手术抢救,黄某脱离危险,但胸部和腹部留下两道深2厘米长3厘米的伤口,手掌虎口处亦被刀伤2厘米长。
由于伤势严重,黄某在医院住了11天,生意也因此泡汤了。黄某认为此事发生在旅社内,旅社应对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然而在与歹徒搏斗过程中,旅社方面也知道,但没人伸出正义之手,让歹徒明目张胆伤害旅客且能安然逃跑,旅社应为其失职行为负责。黄某遂向旅社提出赔偿医药费的要求,遭到旅社拒绝。走投无路之下,身在异乡的黄某于3月14日投诉到邕宁县消费者协会。
县消协受理后很重视,本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服务宗旨,在协会领导的带领下,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多方调查取证,向被投诉方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并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终于4月30日调解成功,黄某和旅社达成协议,由旅社一次性赔偿黄某医药费1636.50元。 (潘金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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