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6日,在西沙永兴岛一建筑工地打工的广东籍民工李某和尚某,酒后到海边炸鱼不幸身亡。
当天,李某和尚某领到了1月份到4月份的工钱,由于高兴两人买了一箱青岛啤酒畅饮起来。酒后两人趁着酒兴商量到海边炸鱼,作为晚餐的下酒菜用。于是两人把两个啤酒瓶捆在一起,找出从渔民手里买来的炸药装在啤酒瓶里,插上雷管、安上导火索,来到了永兴岛东北方向的海边。由于海边水浅鱼少,两人走到离岸边十多米、海水深至腰际的地方炸鱼。当尚某点燃李某手中啤酒瓶的导火索时,李某由于紧张,加之酒后动作有些迟钝,啤酒瓶没有被扔出而是掉在了身旁,两人慌忙逃离,但没跑出几步啤酒瓶就已炸响。听到巨响后,驻岛某部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李某和尚某均已被炸身亡。 (郑显国 蒋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