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刘云飞 昨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政策上给予扶持。
《通知》指出: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逐步实现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筹措的社会化。对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服务对象的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按规定予以审批。对收养的就读于小学,初中的孤儿,免收杂费和住宿费,对被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免收学杂费、住宿费,对考入普通高校的孤儿,学校要协助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困难补助,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对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养老并享受社会保险的人员,社保机构可委托福会福利机构代办其养老金发放等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