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雪实习记者刘虎虎)为了讨要别人欠自己的3000余元欠款,竟然用拴狗用的铁链把无辜者锁在自己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7天。昨日,在受害者被警方解救后,法盲邹素贤被以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
现年42岁的邹素贤家住西安大明宫办事处北余寨村,在村里开有一粮油店。1998年,高陵县一姓焦的包工头在北余寨村一建筑工地包活时欠了邹素贤3000余元粮油款。今年5月5日,焦带堂侄焦军峰到北余寨村准备再找活干时,邹素贤要其还钱,焦便把侄子留在邹素贤家里,自己以筹款为由溜走。当晚,见焦某没有回来,邹素贤便将焦军峰关在自己店的二楼,并用一条1米多长的铁链和两把铁锁将其锁在室内椅子上。一直到5月9日,焦军峰才获准给家人打电话并让带钱来救他。其父接到电话后来到西安,但一直到5月12日下午,才到大明宫派出所报了案。该所刑警队副队长欧阳积林立即带民警赶到现场,并将已失去人身自由7天7夜的焦军峰解救出来。昨日晚10时,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已被批准刑事拘留的邹素贤。她低着头,悔恨万分地对记者说:“光以为别人欠了自己钱就有权讨账,却没想到自己这样的行为已犯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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