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曾精明 通讯员卫同朝报道 自“严打”斗争开展以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积极投入到重点打击社会“五类”犯罪分子的斗争之中,截至目前,该省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8344件12918人,起诉7411件11228人。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重视对监狱监管人员的管理,认真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牢头狱霸”给予了严厉打击,做到了高墙内外一起“严打”。
洪雅县服刑罪犯李锡军,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服刑期间不思悔改,时时以“牢头狱霸”自居,曾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在服刑人员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在驻所检察干警的监督下,李锡军因触犯破坏监督管理秩序罪被加刑一个月零十四天;宣汉县服刑罪犯邓良兵、刘小会、向华、向磊在狱内称王称霸,打骂新犯,威逼新犯为其“孝敬”好烟和食品,四罪犯的行为败露后,被及时调出入监分监区,从事劳动改造;顺庆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在提审教育人犯李占兵时,发现李占兵身上多处部位均有不同程度创伤。经查明,李被关进12号监舍后,该监舍组长王强暗示其他12名服刑人犯对李进行殴打。事件查清后,监所立即撤销了王强的组长,令其公开检讨并给以相应处罚。
据四川省检察院监所处处长吴杰介绍,在“严打”中检察机关要保证管制教育的正常秩序,依法惩治牢头狱霸,狠狠打击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继续作恶的、违犯监管法规的在押人员也应是“严打”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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