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通讯员黄庆芳 见习记者胡伦清报道 余小姐原本以为花2万元,便可当老板,可谁知不但老板没当成,交付的1万元买房定金也差点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幸在南宁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的帮助下,近日才拿回了这1万元的定金。
据余小姐介绍,今年3月25日晚,她途经民族大道一家售楼中心时,被该中心门口写着“2万元,当老板”的大幅广告所吸引。售楼小姐告诉她,只需首付2万元,便可得到一间写字楼,然后再将其出租,用出租所得的钱便可交付房屋的按揭费用,这样便可轻松的做起老板。由于当时天色已晚,无法取到钱的余小姐,在售楼小姐的劝说下,先交付了500元定金,并于第二天交付了余下9500元定金。
交钱后,心里越发觉得不踏实的余小姐回去后,便找到专业人士咨询,当专业人士问她要合同书看时,她才发现自己竟连合同也没签。经专业人士建议,3月27日,她去领取合同时才发现,这份合同中的许多条款对她都不利,是一份完全不平等的合同。
为此,3月28日她向该售楼中心提出了退回1万元定金的要求。而该售楼中心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在4月6日前,不交付完4万元的购房首付款,不予退回所交付的1万元定金的条款为由而拒绝退款。
余小姐只好向南宁市12315投诉中心请求援助,为自己讨回公道。经过12315投诉中心调解,该售楼中心已于近日退还余小姐的1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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