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5月15日消息:近日,江苏省首例利用计算机盗窃犯罪的被告人浦平波,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扬子晚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浦平波于2000年9月26日上午,在江阴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用打听到的登录密码进入该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并用自己推测的密码首次进入该公司资金管理系统。几天后,他再次非法进入江阴证券公司资金管理系统,盗用证券公司资
10月9日上午,浦某到江阴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易查询时被抓获。(澄检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