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讯 5月10日,曾某因在某娱乐场所打乒乓球被摔断小腿而引起赔偿医疗误工费用的投诉,在柳州市消协的调解下获得了妥善的解决。
5月8日,曾某来到一家商场楼上的娱乐室,与朋友一块买票在那里打球,不久为了接一个边线球便被滑倒摔了一跤,小腿疼得站不起来。该场所管理人员见状随即将其送到医院,经检查和拍片,确诊为小腿骨折,需要做手术接骨治疗。这时曾某提出,这些医疗费都应全部由场地的经营者承担,因为经营者提供的场地是大理石地板的,不符合防滑的要求。而经营者则认为,曾某是穿皮鞋打球才滑倒的,责任应当由曾某自行承担。双方各执一词,最后只好要求消协出面调解。
消协认为,作为经营方,对于地板过滑,应当给予明确的警示,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如提供防滑运动鞋给消费者使用,制止不穿运动鞋的消费者作打球消费,做不到这些防范管理,发生问题经营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作为消费者,应当懂得一般的常识,在地板较滑的场地上更不应该穿着皮鞋就打球,因此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消协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鉴于发生事故后的医疗费、误工费一时还没有准确的数据,就以预计最高的医疗费10000元为基数,双方各承担5000元,一次性了断,误工费、营养费则不再由经营者分担。(覃革毅 蒋初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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