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业主家中现金接连失窃,这与物业管理失职有关。昨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受理了这宗业主向物业公司索赔案。
陈小琼是宝安区宝海花园4栋506房的业主。今年3月16日下午,住校读高中的大儿子来到她上班的诊所,问她“是不是你拿了我的钱?我放在家中房间抽屉的1050元怎么不见了?!”
陈小琼否认动过儿子的钱,并马上和丈夫、儿子一起开车回到家中。经检查发现,两个儿子房间的抽屉锁皆被撬开,小儿子放在抽屉里的75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她自己梳妆台抽屉也被人翻动过,但没发现丢失其他东西。
家里被小偷光顾了!陈小琼当即向管理处报告,管理处的欧阳来看过现场后,和业主一起报了警。
新乐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失主家房门完好无损,主人房的防盗窗户锁却被人撬坏了。民警据此认定,小偷是从窗户进入室内的。
光天化日之下,小偷是怎样爬上5楼窗户作案的呢?据了解,就在业主家失窃的前两天,管理处叫来外面的维修工修补陈家的外墙。陈家的房屋质量不好,外墙经常渗水,管理处已为其反复维修过多次,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这次又叫人来修补,位置正好是主人房的窗户周围,维修工是从7楼楼顶绑着绳子吊在5楼窗户位置的。派出所要求管理处尽快联系该维修工,协助警方调查,可是,维修工却失踪了。
管理处承认造成业主家失窃,负有一定责任。3月30日,管理处通知陈小琼到管理处,给她付了2000元的“慰问金”。
陈小琼并不满意。她说,去年7月28日,她家也失窃过一次,失窃过程与这次如出一辙。当时也是管理处叫同一名维修工修补她家窗户周围的外墙,当天她就发现自己放在梳妆台抽屉里的1·8万元现金不见了,家中门窗完好(当时窗户并未上锁)。派出所民警勘查了现场,立了案,还将她儿子的同学叫去派出所问了话,但此案至今未破。过去陈小琼一直怀疑是亲戚作的案,现在看来,那次失窃也与该维修工有关。
陈小琼认为,管理处至少存在三方面的过失:一是维修外墙没有找正规专业维修公司;二是对维修工进入花园没有查验其身份证,并作来访登记,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派专人监督;三是管理处事先并未通知业主在家留守,客观上给小偷提供了可乘之机。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陈小琼一纸诉状将管理处的所在公司———深圳市宝恒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被告赔偿她家被盗的损失外,还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外墙维修义务,并赔偿因外墙渗水导致的室内装修霉烂损失2万元。(詹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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