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鹏)在北京后海边上和钟鼓楼附近的老胡同里,人们经常能看到头戴乌毡帽身穿黄马甲的车夫蹬着深红色车篷的三轮车带着乘客游览老北京,这就是著名的“胡同游”,然而今天上午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发生了一起关于“胡同游”孰真孰假的论战,著名摄影家徐勇创办的北京胡同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状告另一家同样打着“胡同游”招牌的旅游公司为不正当竞争。
据徐勇说,他是1994年得到市政府的特别批准,开创了以人力三轮车形式组织胡同文化游览的项目,被称为“胡同游”。但是从1999年起,北京四方博通旅游文化发展公司全套仿冒他们的“胡同游”,在相同的旅游路线上开展起了旅游经营,与他们恶意争抢客源,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但是四方博通公司却不承认徐勇是“胡同游”的创办者,他们认为西城区外事办公室在1990年开始组织的境外游客参观胡同才是“胡同游”的创办者,如今后海一带已经有从事“胡同游”的公司共6家,这是正常的市场竞争。
这个案件为北京的旅游业提出了一些问题,某一种特色旅游项目是否具有“专利”?同业竞争怎样才算是在正常的范围之内?“胡同游”是否该以真假论争?记者将继续关注本案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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