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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街头诈骗:为何总有人上当受骗?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16日19:11 北京晚报

  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是:街头诈骗发案率越来越高,在刑事犯罪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什么犯罪分子会将街头发掘为诈骗作案的“主战场”?这种直接针对普通百姓的街头诈骗对社会稳定是否具有不可小视的破坏力?

  李燕凌(中法网网友·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所硕士研究生):本期的话题是一个法社会学的问题。至于犯罪分子为何将街头作为作案地点,我想可能有以下原因:

  首先街头行骗的骗术一般都是“大众型”的,即利用人类的普遍心理,以普通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所以他们要选择大众化的地方,而街头正满足了他们的这种需要。街头人多、流动大,是普通人较集中的地方。

  另外在街头他们自己的灵活性也相对较大,一有“不测”,撒腿就跑。

  程东宁(中法网网友·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犯意的产生来自于现实的诱惑,当诱惑的强度超过了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犯意便有可能真正地变成犯罪。街头诈骗的增多我认为首先是因为市场经济的不平衡发展导致这种犯意与诱惑的增多,这种不平衡体现为市场对追逐个人财富的狂热缺少有效、公平、合理的引导与规范。无论骗者还是受骗者都是这种狂热的发泄者。另外街头诈骗案件本身的特点也是它日益“流行”原因之一,例如作案与受害人发觉在时间上的差异性、实施的简易性与流动性、受害对象选择的特定性等等。

  刑法规定某种犯罪是因为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程度,街头诈骗的破坏力当然不能小视。尤其在我国正努力完善市场经济的特定条件下,这种犯罪所侵害的不仅仅是受害人个人的财产与人格,更是市场信用的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担心受骗”情结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主流意识,这也是市场信用机制难以建立的原因之一。老百姓的这种情结可能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街头诈骗。

  周曙(中法网网友):一方面很多人都希望拥有“一夜暴富”的运气,这使他们降低了判断与分析能力,从而使街头“诈机多多”;另一方面,部分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轻易致富的人,道德约束力的下降使他们不惜铤而走险,以骗“谋生”。作为新的诈骗形式,街头行骗具有成本低、风险小的特点。行骗者一般只需简单的几件道具、一定的社会阅历与洞察力、再来一些花言巧语即可。

  这种针对老百姓的犯罪所造成的后果有两个方面:一是财产的损害;二是被骗后心理上的屈辱、悲愤,这种心理可能导致他们长久地自责、悔恨甚至自卑,这种对人格的伤害难以恢复,最终会使他们对社会产生信任危机,这种危机的积累对于社会稳定而言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

  王辉(中法网网友·河南师范大学学生):首先,街头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便于犯罪分子事后隐匿。其次,街头地点的秩序相对比较乱,这样就给犯罪分子之间进行配合提供了便利。再次,从心理学角度来讲,街头一般比较喧闹,在这种环境下人们思考判断事物的能力有所下降。

  杨武(中法网网友·北京希望电脑公司专案经理):诈骗犯罪行为不仅侵犯被骗人的财产利益,而且,往往又给被骗人在身心健康上带来极大的伤害。被害人挥之不去又难以启齿的自责、隐情不举的行为,又使得屡屡得手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继续为害一方。另外,诈骗犯罪行为心理的规律,可以说是万变不离其宗———诳也,非诳也。但是,诈骗犯罪行为的手段却是“旧瓶装新酒”时时翻新,并与社会发展同步,带有鲜明时代印迹!因此,对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绝不能低估,更不能放松警惕与预防,采取“重罪轻罚”的态度,必须严厉打击!

  夏敏(中法网网友·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正如台风中心是最安全的一样,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光天化日之下,恰恰隐蔽性最强,易合易分,诈骗者也最感到安全,诈骗成功的概率也最高。为什么骗子在众人面前诈骗没个“怕”字呢?因为他们十分清楚,虽然大街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但把人群拆开来看又都是一个个互不相识且自私的人,警力毕竟有限,又不能看着这些骗子。总之,这些诈骗者在街头没有感觉到威胁,所以才会把这里当成诈骗作案的“主战场”。

  又一个现象是:受骗群体几乎囊括社会各阶层人士,其中不乏公务员、大学生、教授、研究员等,而骗子文化水平则普遍不高。为什么文化低的骗倒了文化高的?为什么手段拙劣的骗术却能屡获成功?根源在哪里?

  曹春林(中法网网友·北京博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有句成语叫“利令智昏”,这一点并不取决于一个人的文化水平有多高,倒是和一个人的品性及处事原则有关。当一个人因贪图小利而将全部心思集中到它上面的时候,往往会一叶遮目。如果一个人心境淡泊,不贪图什么意外之财,一般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杨才然(中法网网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从某种意义上说,行骗也是一门学问,未经过修炼的门外汉在“专业人士”面前只能算是“小学生”。骗子以行骗谋生,熟能生巧,练就能洞悉别人内心的金睛火眼和三寸如簧之巧舌,再加上炉火纯青的演技,往往令不熟悉内情的被骗者很难辨别真假,甚至信以为真、被人牵着鼻子走。行骗这一行当通常不需要多高的文化水平,更多的是社会阅历的积累与对人性弱点的了解。骗子之所以屡试不爽,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在于抓住受骗者的贪财、贪色等人性中阴暗的一面,但不可否认,人性中闪光的一面也是骗子善于利用的资源。

  杨武:受骗上当与文化水平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却与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是否形成了正义、平和的心态有关。我认为是骗子把心思用到了位,把爱贪小便宜的人的心理琢磨、揣度到了家。其实就运用了行为学里“明示—暗示—诱导”的原理,激发相对人长期形成的、不良的潜在意识,从而使被骗人对其一伙人表演的假象深信不疑。

  王从智(中法网网友·河南省洛阳市开物律师事务所律师):骗子往往都是出色的心理学家,他们对各种各样人的心理研究可能达到了非常专业的程度,能够察言观色地对所要诈骗的对象进行心理诱导,使其上当受骗。而骗子一旦得手骗了这些人,对他们反而是一种鼓励,使他们更加兴奋,以为世人可欺,更加猖狂地作案。

  您认为这本揭露骗术的书,对于预防街头受骗将会起到多大作用?打击和治理街头诈骗有无良策?

  李燕凌:这本书作为一个从警多年刑警的经验总结对于帮助人们识破街头拙劣的骗术应该有一些积极的意义,但是不容乐观。因为街头的诈骗行为和表现变化多端,而且仅仅识破骗术并不够,所以书的作用是有限的,真正的预防还在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认识和警惕。

  至于打击和治理街头诈骗的良策倒是值得好好研究。街头诈骗由于受骗人的结构分散、每个受害人的受骗金额较小以及行骗者行踪不定流动性较大等种种因素都给这种案件的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认为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教育人们识破街头拙劣的骗术,更不能存占小便宜的非分之想。这本书在这方面的意义应该较大。其次,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对此的打击力度,不能因为诈骗数额较小,人们对此直接向他们反映的呼声不高就轻视了对此的整治。第三,对于这种“大众型”诈骗应当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各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联防等的力量,形成人人喊打之势。

  微雨安澜(中法网网友):也许这名刑警出版了这本书以后,出版初衷就不能为他所控制了,一方面,大部分人警惕起来,不再上当;另一方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学习”后再骗人,使更多无知的人上当。

  杨武:好人看了见识广,坏人看了有启发。好人多,坏人少,还是利大于弊!

  公心自在(中法网网友):一个从警多年的刑警的经验总结对于帮助人们识破街头拙劣的骗术不能说没有积极的意义,但戒贪才是长久之策!所以不上当的办法只要四个字:“守住钱袋”!

  程东宁:知识总是有用的,更何况这本书凝聚着一位老刑警毕生的经验,在此我向他表示敬意。

  预防任何一种犯罪都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与相互配合,特别是对这种流动性、隐蔽性都很大的犯罪形式。具体而言我认为,第一,要建立、完善对这种特定犯罪的侦查机制,比如利用网络建立全国诈骗信息发布网,随时监视新的诈骗形式,交流侦查经验;第二,加强对公民防骗常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防骗意识,其实一些街头诈骗只要人们稍有常识就不会上当。郑其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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