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市场上出现不少包装上全是洋文的化妆品,销售商往往以“进口原装货”为由卖高价。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言人昨天指出,尽管自4月1日起进口食品不必贴检验检疫防伪标志,但所有进口化妆品仍须贴上标志方可入市销售,特别是在美容店拆零出售的各种化妆品,只有贴有进口防伪标志的,才可以进口价收费。
此发言人说,目前不经上海口岸而从其他渠道进入上海市场的“洋包装”化妆品数量很多,未贴进口防伪标志的,很可能是假冒伪劣商品。有些配比严重不当,用了会伤害皮肤,消费者切莫上当。
他还指出,在4月1日以前进口的小包装食品,仍应贴有防伪标志。未贴标志者一般都未经进口检验检疫,商店、超市应拒售,市民也不要购买。(记者殷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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