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5月18日消息:5月17日,上海市一中院对绿宝加油站副经理雇凶杀害经理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厉雪 寒、刘庆生、张国庆被一审判处死刑,孙浩因被判处10年徒刑,刘春被判11年徒刑。
1998年1月,葛建敏投资建立绿宝加油站,聘厉雪寒当副经理。厉雪寒为了控制加油站,找到下岗在家的刘庆生 ,指使他“把葛建敏弄死,不行的话至少要把葛弄成废人”,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刘安排工作。1999年9月20日、11月 8日,2000年1月初和6月26日,刘庆生按照厉雪寒的多次指使,先后4次雇佣张国庆、孙浩、刘春等人组织袭击葛建 敏,将他打成重伤。(义钟、朱泳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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