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 搜索 新闻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头脑发昏“傍”上老高工 老夫少“妻”黄粱一梦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22日07:45 北京青年报

  31岁的打工妹阿静日前主动到西城法院投案自首,说她与一高级工程师涉嫌重婚,触犯法律,现在真诚悔过,愿意承担罪责,决心结束过去,重新做人。之所以选择这条自首之路,阿静对法官坦言:“我是为了我那至今仍没有户口的5岁女儿。”

  1 头脑发昏误入歧途

  1994年8月,年仅25岁的阿静从老家浙江省去海南打工,通过老乡介绍,在北京市某公司总院驻海南分院做清洁卫生工作。阿静长得面容姣好、文文静静,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得到领导和大家的好评。

  1994年底,阿静与到那里临时工作的该公司总院某所一高级工程师相识。当时已54岁的高工在和阿静相识之初,便对她不断地诉说他与妻子关系如何不好,他们夫妻虽是同一单位的,妻子也是大学生,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现在关系非常紧张,已分居单过,早晚是要离婚的,高工多次表示喜欢她,并发誓要娶她为妻。

  阿静只身一人由贫困农村到外省打工,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经济拮据,因此平时她努力工作,处处小心,为的是多挣一些钱补贴家用。对高工的表示,她心中很明白,高工比她大29岁,他们之间本无感情可言,论岁数,高工足足可以做她的父亲,又没离婚,能行吗?她考虑再三,没有答应。

  但高工此时却死死纠缠不放,向她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她,即使是现在离不了婚,将来退了休,也一定离婚后娶她。高工还说,他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做梦都想要一个儿子,“如果你能给我生个儿子,我一切将来都听你的,我的一切财产也都是你的”。高工的一番话,说得她这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姑娘怦然心动。此时的阿静已飘飘然了,她觉得高工温文尔雅,很有风度,面对着高工“火一样的热情”,她已被完全征服了。在高工的几番诱哄下,她此时也做起了“高工夫人”的美梦。高工是北京人,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有高级职称,有学问,有技术,同时在外省与他人还合办着一个股份公司,有着不薄的收入。在高工的花言巧语诱惑下,阿静决心以身相许。

  2 老夫少“妻”黄粱梦

  阿静与高工开始同居了,她做起了老夫少“妻”的美梦。高工还算对得起她,1995年4月,高工凭着自己多年的老关系,将她的户口从浙江省迁往山东省济南市,由农村户口转成了城市户口。她与高工分别在海南、济南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了。

  1995年9月,她从济南到北京,租赁他人房屋暂住,高工这时也从海南回到北京工作。高工定期到她的住处看望她,每次都像久别的新婚夫妻一样住在一起,“夫”唱“妇”随。

  不久阿静怀孕了,高工高兴坏了,可以有儿子了。但他对她说:“现在我还暂时离不了婚,因为二女儿正在考大学,怕影响她的学习。”她看着未来的“老公”这么心细,当然同意他的说法。1996年7月,由高工亲自安排,她到他的老家广东省乡下生下了一个女孩。虽是女孩,但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老来得子,高工喜欢得不得了。

  1997年10月,孩子已经一岁多了,不能再在乡下住下去了,于是阿静带着女儿回到北京“老公”身边居住。高工隔三差五地前来看望她们母女二人,小女儿聪明伶俐、乖巧漂亮,不管在任何场合都亲热地爸爸、爸爸地叫着,叫得高工心中说不出的高兴。高工按时为她们付房租和生活费,大约每月1000至1500元,“一家人”在北京过得其乐融融。

  3 “老公”翻脸不认当初诺言

  一转眼小女儿已经快5岁了,因是非婚生子女,所以小女儿至今尚未取得户口。马上该到上学年龄了,孩子的教育怎么办?阿静焦急万分。她不停地提醒高工,不要忘记当初对她的承诺。2000年8月,高工年满60岁,正式退休了,她盼望着高工赶快实现他的诺言。可是自从高工退休后,不但不提离婚的事,而且从原来的3天5天来一次,变成两三个月才来一趟,生活费也一拖再拖,不主动给付了。为了居住、为了生活和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她开始与高工发生争吵,甚至动了手。有一次她把高工的牙打出了血,高工忍气吞声,不敢还手。几次争吵之后,高工终于对她说出了实情:“妻子不同意离婚,我没有办法,你再等一等吧。”她一听就蒙了,苦苦等了六年,竟等来这么个结果,她哪里能轻易就这么说算就算了,多次找高工解决问题,高工避而不见,最后甩出了一句话:“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吧!你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

  面对着如此绝情的“老公”,她愤怒了。为了至今还没有户口的可怜的女儿,她作出了不惜判刑坐牢,也要坚持到法院自首的选择。阿静在绝望时,走到了法院,向法院交待了她和高工的重婚事实,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她对法官说:“我一时头脑发昏,误入歧途,干了不光彩的事情,我是一个农村孩子,生性软弱,后来一错再错,直至生下孩子,弄成今天这个样子,回想起来,懊悔不及。现在我自知我的行为不仅不光彩,而且伤害了他人的家庭,我甘愿受罚。他欺骗了我,没想到他这么无情无义,目前我没有生活来源,又带着一个生来可怜的孩子,我该怎么办呢?我愿意真诚悔过,愿意承担罪责,我决心结束过去,重新做人。但是我的孩子该怎么办呢?她长大之后我该怎么向她交待呢!我回到家乡之后,我该怎么向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交待呢!我又怎么对我的父母交待呢!”面对法官,她发出了令人撕心裂肺的呐喊。

  等待阿静和高工的将是什么呢?阿静请了律师,她的律师对她讲:“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与高工虽没有结婚,但是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你们是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的,也视为重婚。”自酿苦果的她,面对着负心的“老公”后悔万分。孩子入不上户口,将来入学、工作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自己和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歧视。法官告诉她,如果坚持起诉昔日的情夫,会因涉嫌犯重婚罪而被审查,如果法院认定事实成立,将会被判刑。她痛苦而又无奈,她说她主意已定,不管受到什么处罚,一定要告,为了无辜的小女儿,否则,她也没有活着的勇气了。

  4 给重婚者的警示

  打工妹和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这还要等司法部门审查之后才能定案,但不管结果如何,打工妹目前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孩在北京飘泊,没有生活来源,被人抛弃,所遭受的感情上、精神上的伤害是惨痛的。新婚姻法已于4月28日正式实施,新法明文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破坏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规定重婚无效;对非法姘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离婚的实施过错赔偿,受害人可起诉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在此提醒那些仍在非法同居,或傍大款的女子们,应从此案中得到警醒,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同时全社会也有责任帮助妇女增强法律意识,大力倡导男女平等意识,逐步消除性别歧视。-文/左衍云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招聘市场代表
  • 韩港七日游
  • 东方联发 整租优惠
  • 品质源于专注
  • 征集广告用语
  • 山东地区广告招商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相关链接
    非法同居遭抛弃 傍大款自酿苦果 (2001/03/20 16:15)
    评论:除了妙龄女郎少数党政干部也傍大款 (2001/02/12 07:45)
    中国汽车工业 “傍大款”要小心 (2000/12/04 14:46)
    蔡少芬为母还债曾傍大款 (2000/05/17 11:51)
    “傍大款”之心被利用 妙龄女保安上当受骗 (2000/03/04 17:09)
     新浪推荐
    新浪网隆重推出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服务
    幽默、美图、FLASH…动漫频道正式推出!
    聚首新浪放飞爱情梦想-新婚专题五月登场!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2001高考专栏全新推出 600所高校一网打尽!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