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汲传排通讯员万滨)西城区人民法院日前成功审结了一起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官司,裁决母亲苏某每周星期六、星期日可与13岁的儿子共同生活两天。据悉,这是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本市法院审结的第一起子女探视权官司。
官司的原告苏某,今年40岁。因感情破裂,苏某将丈夫起诉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取得对孩子的探视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同意离婚,孩子由张某抚养,苏某每月给付一定的子女抚育费,苏某每周可与儿子共同生活两天。调解后,苏某感到很满意,“新婚姻法中的有关子女探视权的规定,使我和孩子成为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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