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白胖的小手臂上出现20余处血浸浸的小孩牙痕,究竟是谁咬的呢?由于当事女童年幼,语言表达不畅,这桩原本简单的“案件”成了一件悬案。昨日孩子家长再次来到幼儿园,希望园方能给个说法,以维护孩童的合法权益。
家长:老师体罚孩子
“事件”的主角王皓月年仅2岁零4个月,目前只能说些简单词汇。今年3月初进成都市蓓蕾幼儿园小小班。据其母介绍,5月16日下午5时45分,她和保姆将孩子接回家后,小皓月抬起右手对外婆说:“外婆,手手”,外婆把小皓月的长袖稍稍挽起就发现右腕处有三个牙痕,血迹清晰可见。当晚9时半左右给孩子脱衣睡觉时竟发现孩子手臂上密密麻麻一大片牙痕!有的地方还被咬得血肉模糊!一家大小这一惊非同小可,问是谁咬的,她只会说“姐姐”。当晚12时许,爸爸王春江细细一数,发现孩子左右臂共有牙痕20多个!而且有的“排列有致”。
昨日我们见到小皓月时,她的右手臂上一片淤青,有的伤口已结痂。为皓月检查的医生称,牙痕是小孩所咬,红肿约5乘5厘米,深及皮下。家长断定,小皓月的伤是在幼儿园所致。根据牙痕的排列,王春江一家认为,一般小孩打闹,不可能留下如此整齐的牙痕,加之该班当日共20余小孩,遂向园方提出“是否老师体罚孩子,让其他小孩一人一口”的质疑。
幼儿园:家长证据不足
面对如此说法,蓓蕾幼儿园办公室主任沈欣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无证据证明王皓月是在幼儿园被咬伤。但他同时表示“也不完全否认发生在幼儿园。等调查清楚了,会给家长圆满答复”。沈欣认为,王皓月下午5时半就离开了幼儿园,中间4个小时也值得怀疑。
据了解,蓓蕾幼儿园是一所私立幼儿园,教师是招聘制。当班的两位老师一个19岁、一个72岁。“虽然教委规定45岁以上的人不能在幼儿园工作,但婆婆身体健康,且建园之初就在该园,所以就留下了,目前是小小班的保育员。”———这是该园一黄姓负责人的说法。两位老师都说当天下午午睡后就一直在班上,直到下午家长接走王皓月也未发现王皓月被咬,且王皓月旁边坐的是男孩,不是“姐姐”。
对小皓月受到的伤害,王春江认为园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昨日他再次向园方提出赔偿要求,并向家长书面道歉,解聘两位老师,园方赔2万元,老师个人赔2000元。并称所要赔偿他们将捐给失学儿童。同时他表示,将向成都市教委和妇联投诉此事。记者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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