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苏志强、刘章、易强3人被市第一中级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宣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11月26日,福建来沪的苏志强以旅游公司职员的名义向自己的老板张某家中打了电话,随后领着同伙刘章、易强、张冬松携带猎枪、匕首等凶器,来到虹桥镇老板的家附近,苏望风掩护,刘章、易强、张冬松以抄水表为名,叫开了老板的房门,他们用枪和匕首威胁张的全家,劫走27万元现金、存折和贵重物品。他们还迫使张老板说出存折密码后,立即从银行取走了存折内的30万元人民币。
张老板而后向闵行警方报警。警方发现张的所谓“保镖”苏志强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次日凌晨在苏的暂住地将苏抓获,搜获部分赃款、赃物。不久,在外地先后将同案嫌疑人刘章、易强缉拿到案,张冬松仍在逃。(记者 宋皓亮)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