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5月23日,杀害遵义名小吃“余老头烤肉”店主余明权的凶手李本飞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1月14日晚11时许,被告人李本飞、宋平杰与两名女青年到红花岗区新华桥头的“余老头”烤肉店吃宵夜,其间4人要了4瓶啤酒和一些烤肉。次日凌晨1时许,当服务员结帐为24元时,李、宋二人只愿付20元钱,并与服务员余云发生争执和抓打。在抓打过程中,被告人李本飞抽出随身携带的猎刀朝余明权腹部杀了一刀,随后李本飞等4人乘出租车逃离现场。被害人余明权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本飞目无国法,无理挑起事端,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宋平杰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唐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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