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5月23日,5名多次持枪抢劫市民财物、强奸妇女的罪犯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3名主犯被一审判处死刑。
据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自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家住贵阳的梁罡、彭雪松、王宏、李俊英(女)、何静文等5人先后12次作案,或以谈生意为由诱骗受害人,实施暴力抢劫或持火药枪窜至居民楼,敲开房门后强行洗劫民宅,或到娱乐场所将“小姐”骗出后抢劫,并暴力强奸、轮奸“小姐”。
经法院审理,梁罡、彭雪松、王宏因抢劫强奸被当庭审判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李俊英、何静文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1万元。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