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婋昨日报道“削足适履”或许是古时用以讽刺呆人的夸张故事,没想到还真有位消费者在因鞋不合脚找到商家要求退还时,被售货员告知:不能退换,因为不是我们的鞋不合适,而是您的脚后跟长得太细。
上周六,韩振芳在复兴商业城地下鞋区看中了一双标价158元的驰菱牌后系带米色高跟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以140元的价格成交。两天后,韩振芳高高兴兴地穿着新鞋上路———到天津出差。走出十来步,就发觉这鞋不跟脚,两根勒在后脚脖子上的鞋带总是往下滑,提好了,再走十来步又掉。本想凑合着穿,不料到了天津没走几步就“搁浅”了,左后跟的鞋掌掉了下来。“我也没带备用的鞋,就这样左低右高,一步一咯噔儿地回了北京。”
回到北京的第二天,5月17日下午6点多,韩振芳来到复兴商业城地下鞋区,说明了自己的来意:“这双鞋不合脚,两根后带吃不住劲,穿着和拖鞋似的,刚穿了一天,鞋掌也掉了一个,您看……”“这鞋掌只要是在3个月保修期内出了问题,我们都管修,至于这鞋带不合脚嘛———”售货员顿了顿,“是您的脚后跟长得太细了,我们也没办法。”韩女士一听这话可是有点恼火,“不退换可以找很多理由,但这个理由我还是头一次听说,看来,他们的鞋没问题,倒是我的脚长错了!”韩振芳日前再一次来到复兴商业城,答案依旧。
记者拨通了复兴商业城地下鞋区的电话,一位姓邓的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我们没有说过消费者脚长得不合适这样的话。”至于韩振芳的鞋能否退换,销售人员称,复兴商业城周四安排有质检,到时韩振芳可以将鞋带来检验,如果鞋后带往下掉并非质量问题,我们一般不给退换,因为鞋和脚之间合适不合适的很难说。
翻开《消法》,上面赫然写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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