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4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市建国以来最大的一件毒品案:两对以恋人身份作掩护的贩毒分子,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内,组成分工明确的贩毒集团,贩卖“海洛因”30千克,“咖啡因”15.3千克。
现年27岁的被告人代宜宁,系湖北人,在某大学就读一年后即辍学去广州打工。1999年8月间,代宜宁认识了同在广州打工的被告人吕小莉,不久同居。因嫌打工辛苦,两人开始寻找发财“捷径”,后认识了一对同居的外来人员赵立彬和董芝英。
刚开始,代宜宁和赵立彬瞒着各自的“恋人”伙同代志强(在逃)在广州采取直接贩卖、通过客车托运等手段,将21.3千克“海洛因”卖给台州市的张卫平(另案处理)等人。
2000年9月至11月间,代、赵两人见贩毒利润惊人,就找各自的“恋人”吕小莉、董芝英做帮手。4被告分工明确,男的找“货”源,女的送“货”,和代志强组成紧密的贩毒集团,先后在广州等地将8.7千克的“海洛因”和3.8千克的“咖啡因”卖给他人。
2000年11月23日,4被告在“交货”时被台州警方抓获,并在代宜宁、吕小莉的租住处搜得“海洛因”1276.8克,“咖啡因”11.5千克及仿制手枪一把,子弹5发等物。
在庭审中,4被告对基本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因案情重大,法庭将进一步审理后择日判决。本报通讯员王先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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