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来到浦东某大型百货商厦,在文化用品柜台看到众多品牌的PDA产品,几乎都打着“掌上电脑”的招牌在销售。而技监部门曾经查处过这里的PDA,理由是:称PDA为“掌上电脑”,是“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
技监部门认为,PDA(PersonalDigitalAssistant)意思是“个人数字助理”,国内多数PDA产品所具有的功能主要是通讯录、记事本、日程表、计算器、辞典等,其实只是电子记事本,自称“掌上电脑”,是名不副实。“电脑”在《辞海》中的解释是:电脑即电子计算机。而计算机生产在我国是实行许可证制的,但目前国内PDA生产不需要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回答有关PDA厂商的咨询时也指出,依据1995和1998的有关规定,“类似掌中电脑的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未列入微型计算机的发证范围”。可见,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没有把PDA产品归为电脑类产品。
主要具有电子记事本功能的PDA,因为戴上了“掌上电脑”的帽子,一下子身价不凡起来。面对价位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的PDA产品,消费者只觉得,这个市场有点乱。
一些PDA生产商表达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究竟什么是“掌上电脑”,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PDA不可以叫“掌上电脑”。遭受查处,商家不服,甚至想和技监部门对簿公堂。尽管最后以商家撤诉而告终,但时至今日,PDA销售柜台或专卖店里,印有“掌上电脑”字样广告板,仍旧摆在极其醒目的位置。
PDA=掌上电脑吗 厂家态度并非铁板一块
长城:掌上电脑有四个标准
前一阶段,长城集团提出了检验掌上电脑有四大标准:1、操作系统可以升级;2、大量应用软件可以供用户安装;3、内存可以扩充;4、有线或无线上网。按照长城的标准,一些具有通讯录、记事本、辞典等简单信息处理功能的PDA,其功能是预装的,不能互动的,只能称为电子记事本。
但作为一个企业,所提出的标准有权威可言吗?会被同行认可吗?长城集团为掌上电脑定标准,在多数同行眼里,不过是为了推广自己的PAD,突现自己产品卖点的一个宣传而已。
名人:称掌上电脑有点勉强
名人PDA在对外宣传时,也称掌上电脑。不过上海名仁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坦言,把PDA称为掌上电脑有点勉强。
但问题是,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PDA的发展令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无法涵盖它,你可以认为PDA叫掌上电脑不恰当,但就这么叫又不违法。而且与叫电子记事本相比,掌上电脑能给消费者以产品档次上的满足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于是大多数生产厂商也就这么叫了。
商务通:我们就叫掌上电脑
上海恒基伟业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比较反感提起有关PDA的称谓问题,称商务通从第一款产品诞生起,就叫掌上电脑:“掌上电脑一般指体积小、重量轻、可手持操作的并有预装软件可实现部分文字处理、数据处理功能的设备;WINCE只是一种操作系统,因此不能说只有预装了WINCE操作系统的才是掌上电脑。”
上海恒基伟业认为,上述文字中有关部门对掌上电脑的功能描述,就是一种定义,套用这个定义,商务通称掌上电脑,没错。(记者 徐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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