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6日,在某律师所请求法律援助的祖某向记者反映,她丈夫“包二奶”并用暴力对她造成人身伤害。
据祖某及家人介绍,1995年,祖某经人介绍认识吴某,一年后结婚。吴某由于承包市儿少中心的天文馆,平时很少回家,而婚后的祖某一心扑在孩子身上。然而一年前,她发现丈夫变了,传呼上总有一些莫名其妙的女士留言:“真的好想你”、“认识你最幸福”,甚至还有女人打来电话训斥她。单纯善良的祖女士相信了吴某的话:这是同事闹着玩。去年11月,吴某找借口将家中房子租出去,不久将住在儿少中心的妻子撵到了娘家,随后夫妻俩的关系名存实亡。今年以来,吴某不止一次毒打祖某。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祖某和亲属暗中尾随着吴某来到中央大街某影楼。20时许,从影楼走出一个年轻女孩,她与吴某亲密地走进某居民楼。深夜,祖某和娘家人敲开吴某的房门,吴某承认已与姓王的女子同居快半年了。在亲属的协调下,痛哭流涕的吴某“忏悔”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可次日深夜,一脸怒色的吴某回家后还没说完一句话,一拳头砸断了祖某的鼻梁骨,接着一顿拳打脚踢,祖某被打得浑身青紫。26日晚,记者找到了王某,王某推说对吴某已婚不知情。随后吴某来到报社,承认自己与王某同居的事实,也承认打过祖某,并说早就想与祖某离婚。
据为祖某提供法律援助的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说:“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虐待和遗弃。’而且,根据新《婚姻法》第45条规定,有四个禁止之一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闻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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