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年时代是好朋友,迈入古稀之年结成夫妻,按说这对老艺术家的再
婚应该是幸福美满的,然而,再婚后的四年里,他们之间冲突时有发生,最终不
得不走上法庭。日前,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判决:允许这对再婚老人离婚。
本案的原告乐华,今年73岁,是某大学的音乐教授,被告张苹今年70岁,是
某电影制片厂的美术师。据原告诉称:原告与被告是四十年代的朋友。原告前妻
去世后,被告到南京找原告帮忙办事时双方有来往,并产生恋情。被告表示愿意
与原告同生共死,并愿意照顾原告,双方于1998年3月登记结婚。但婚后被告一直
在精神上折磨原告,脾气也越来越大。现原告无法忍受,坚决要求离婚。面对原
告的诉讼理由,被告辩称,婚后有矛盾是正常的,但双方并不存在原则性的矛盾,
愿意改变自己求得被告的谅解,不同意离婚。法院多次组织调解,但原告要求离
婚的愿望十分强烈,被告亦感到如此下去无法共同生活。法院遂判决同意双方离
婚。
就此案的判决,就连主审法官也感到可惜,并认为之所以出现如此结局,使
短暂的婚姻宣告死亡,在于双方婚前缺乏对对方的深入了解,婚后又不能很好地
沟通、交流,理智地协调夫妻关系。针对当前老人再婚率增高、成功率不高的现
实,法官奉劝有意再婚的老年朋友:婚前一定要加强了解,切不可一时冲动,草
率作出决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李自庆 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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