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拒绝补交10元高速公路管理费而与收费员发生纠纷,进而冲向收费亭,殴打收费员李杰的潘长河及家人,不但没有向李杰和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做出任何赔偿,反把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理由是事发当夜有几个工作人员又打了潘长河及家人,昨日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束了庭审辩论。
去年5月4日,沈四高速公路铁岭南收费站发生一起暴力事件,潘长河及家人与李杰在补交10元高速公路管理费上发生矛盾,潘长河及家人对收费员李杰及收费亭实施暴力攻击。被殴伤的李杰于当日住进医院。
5月10日,铁岭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的潘长河及两名亲属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后因潘长河住院,对其实施的拘留取消。
今年4月,李杰将潘家告上法庭,潘长河的代理律师承认了潘家打人的事实。铁岭市银州区法院不久将做出判决。
5月18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潘家人状告铁岭南收费站的3名工作人员有殴打潘家人的行为并要求赔偿一案,休庭后于昨日上午又继续开庭。
潘家人都出证说自己挨了打,而高速局的3名工作人员则出证指出,在潘家打人后他们报警,在潘家人欲逃离现场时,工作人员予以阻止中又挨了老拳。
潘家人出证说他们挨了打,并出示文字证据和照片。被告铁岭南收费站的代理律师称,潘家所出证人都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收费站的代理律师义正辞严地对本月18日曾出现在法庭的潘长河之兄潘洪泽作为一名交警在事发时不但没有劝止其家属砸收费亭打人,而且参与这起暴力事件的行为进行指责。
而收费站的代理律师述称,原告诉讼请求无理无据,要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首席记者 栾俊学 记者 武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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