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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广告说“死”活人 老中医一怒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29日03:33 北京晨报

  晨报讯 (晨报驻法院记者赵孟轶)今年73岁的老中医吉良辰本来活得好好的,可是前段时间,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接到了给自己的唁电,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同仁堂痤疮合剂”的广告把自己给做“死”了。老人一气之下告上公堂。昨天在西城法院,老人赢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

  吉良辰是北京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并兼任国家药典委员会名誉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专家和中国医学基金会理事,是知名老中医。去年12月12日,被告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在某媒体刊登了一则“同仁堂痤疮合剂”的广告,其中第三段称:“同仁堂采用广安门已故名医吉良辰的名方,精选纯中药组方,配制成了口服药物痤疮合剂。”广告刊出后,吉老先生的亲友纷纷打电话向这位“已故老中医”的家属表示慰问。经过解释后,又有人怀疑吉良辰参与编造假广告。而且广告中的痤疮合剂并非吉良辰的名方,所述的“广安门名医”也与事实不符,吉良辰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均不在广安门。吉良辰气得心脏病加重,一怒之下起诉至西城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在发布广告的媒体的显著位置上更正事实,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原告的代理人崔振德律师说,姓名权就是自然人依法享有决定、变更和使用自己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不仅未经原告同意就擅自盗用了他的姓名,而且为了渲染痤疮合剂配方的神秘久远,以利于销售,还故意编造了吉良辰死亡的事实,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西城法院昨天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同仁堂鸿日保健药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失5000元,并在发布广告的媒体上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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