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记者缪毅容)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获悉:今年1至4月,本市协议离婚数为5694对,与去年大致持平。去年本市离婚数大约在3万对左右,其中协议离婚数为1.7万对。
据介绍,离婚的原因主要为性格不合、婚外恋、家庭矛盾、赌博吸毒跳舞、婚姻基础差、再婚矛盾、生理因素等。根据杨浦等区县民政局的统计分析,在离婚人群中,因性格不合、婚外恋而导致离婚的占大多数。这部分人群中,一部分因为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对方毛病多、不能相互宽容而离异;一部分因为经济富裕后,产生了拈花惹草的念头以致夫妻分手;还有部分人随着孩子的长大,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减弱,想在精神上寻求新的感情寄托,寻找或充当第三者,以致家庭破裂。
从离婚年龄看,中青年人离婚占多数。在离婚的男方当事人中,31—40岁和41—50岁年龄段的均在40%以上。在女方当事人中,31—40岁年龄段接近50%,41—50岁超过30%。这说明中青年年龄段的婚姻家庭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
近年来还出现假离婚日益增多的现象。一些已冻结房屋的婚姻当事人希望通过假离婚,要求动迁部门为其新分住房拆套,达到在旧房动迁中多分房的目的,而在房子到手后又复婚;还有一些人通过假离婚逃避债务。假离婚还出现在两地婚姻中,上海市民与外来人员结合的家庭通过假离婚达到使子女户口进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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