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某交友不成萌生报复念头,偷窃男友家中财物,又将窃得价值11200元的佳能相机丢入火堆之中。
19岁的左艳平去年辍学后,从湖南来到大上海。她在一家小饭店做了服务员,却怨自己投错了胎。去年9月,她在小饭店里搭识了一名来用餐的老板,左提出利用午后的时间帮助他洗车,获对方允诺。
几次洗车之后,左向他要劳动报酬,对方表示必须到其家中才给付,并同意承担车资。两人的交往渐渐地从洗车开始了,之后左某多次被邀去他家。
一段时间后,对方意识到左某看中的是他的钱财,并且双方年龄相差30多岁,他向左某提出“拗断”关系。左某感到自己被“耍”了,心中闪过报复念头。去年12月下旬某日,她只身来到对方门外,熟门熟路地找到对方藏钥匙的地方,拿出钥匙潜入室内,翻箱倒柜,将一架佳能照相机、一架SONY摄像机和40余只ELLE品牌的时装手表等总价值2.4万元的物品统统窃走。今年1月上旬,对方在家中整理物品时,才发现失窃,遂报案。
警方在左艳平在沪的暂住地查获了那架索尼摄像机,并要求已经回老家的左某回沪向警方交代事情经过。今年2月12日,左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并上缴了被烧毁的佳能相机和10余块时装表(其余均已被丢弃)。左某承认,偷窃相机烧毁,只是为了泄愤报复,不想转卖换钱。昨天,左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000元。本报记者唐海力通讯员李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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