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8日下午,面对成盆的标明生产日期为5月29日的酸奶,连厂家的负责人也连称“不该不该”。可这不该有什么用呢?标明29日的酸奶已经在28日中午就被消费者喝到肚子里去了,“这样的奶,我们可再也不敢喝了!”
昨天中午,河南省郑州的刘女士姐妹俩买了两袋酸奶,喝完之后,发现这酸奶的生产日期竟是29日。下午,记者见到这包酸奶的包装,酸奶袋上,标明的生产日期确为5月29日。为了查明此事,记者随后与管城工商局监督管理科取得联系,并与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一同来到了生产厂家——金盾酸奶饮料厂。
虽说名称为“厂”,这家小厂只是挤在书院街的一个小胡同内,没有厂名,也只有两三个工人。执法人员与记者赶到时,机器正在不停地生产,而包装袋上所打时间均为5月29日。面对工商人员的询问,匆匆赶来的吴姓负责人称,一般来说,晚上9、10点开始生产的酸奶才打第二天的日期,而面对摆在厂房内成盆的29日的成品酸奶,该负责人连说“不该不该”。
记者看到,这个微型酸奶厂的厂房与工人宿舍紧邻,宿舍内空气极其污浊,工商人员连称“这卫生实在差劲”!虽然包装上打的原料为鲜牛奶,但整个厂房却找不到一滴鲜牛奶,倒是一个小库房内装着四大袋奶粉;虽然厂家表示鲜奶是每天现送,却拿不出购进鲜奶的账目,并称,奶粉是鲜奶不够时使用的。
由于提前标注日期、原料与包装标明不符,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以涉嫌欺诈消费者将该酸奶厂的部分产品、原料、账目扣押,并将对其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作进一步处理。线索提供 刘女士 (记者 徐一龙 实习生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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