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浦东法院再出重拳,对一伙犯有抢劫、强奸、寻衅滋事和非法拘禁罪的5人犯罪团伙给予严惩,被告人冯克强、吴富华、夏耀鸿、刘继辉和杨斌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至1年。
1999年12月11日晚,被告人杨斌在与冯克强、夏耀鸿、吴富华和刘继辉等人一起吃饭时,谈及对捷成酒吧的不满,即伙同吴富华和夏耀鸿来到位于浦东银山路的捷成酒吧,找业主房某“算账”,迫于其淫威,房某之妻主动退款人民币100元。但3名被告人仍不满意,夏耀鸿又打电话叫来冯克强,冯随即伙同刘继辉等人携刀具赶来,威胁酒吧业主支付2000元方能作罢,房某被迫凑足了1000元交给了杨斌,数日后又将余款1000元交给了这几名被告人。
同年12月30日凌晨,冯克强和刘继辉等人又一次携带刀具冲进捷成酒吧,对业主房某拳打脚踢,并砸坏店内冰柜和大量酒瓶。嗣后,被告人又强行将4名酒吧女服务员带至火锅城陪吃火锅,后冯克强与夏耀鸿将她们带至某康乐城一客房内,并通知吴富华前来,3人对其中3名女服务员实施了奸污,并对另一女服务员进行了猥亵。
被告人刘继辉还于1998年4月22日凌晨,在得知朋友遭人殴打并丢失项链后,伙同他人携带刀具等凶器,窜至浦东某宾馆门口,对正在候车的被害人钱某进行殴打,砍伤其头部、左手和躯体部位,并夺走被害人手机。当日下午,刘继辉再次伙同他人窜至该宾馆,强行将被害人周某、林某和江某等5人带至一火锅城内扣押盘问,并拿走被害人手机一部和现金1200元,直至下午5时才将人放走。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