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广西专讯 发誓要将广西柳州演变为赌城的行贿高手、赌博狂徒江强,5月28日与其助手胡红星战战兢兢地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据广西商报报道,在28日的庭审中,往昔趾高气扬的胡红星始终低垂着头,吃力地为自己低声辩护,法警将两个话筒放在其嘴边,其低沉的语音依然无法让其辩护人听明白。而江强不但对大量证据确凿行贿行为予以否认,而且还对仅大他几岁的“干妈”陈红(原柳州市公安局长于丁之妻)的证言大为光火,不止一次地对法官说:“叫陈红来对质。”对于曾经“有福同享”的助手胡红星,江强一样与之当庭“翻脸”,并推诿罪责。
起诉书指控的江强、胡红星犯罪事实:行贿罪:1995年至1999年间,江强、胡红星先后行贿47次,事实如下:行贿于丁、陈红夫妇18次,财物价值人民币229.8527万元(其中胡参与8万元);行贿梅柳城6次,财物价值人民币25.9348万元(其中胡参与10.4339万元);行贿李玉章5次,财物价值人民币69.21669万元;行贿王劲松2次,财物价值人民币29.46万元(其中胡参与17万元);行贿何强军6次,财物价值人民币63.335万元;行贿刘忠8次,人民币115.3万元(其中胡参与85.3万元)。赌博罪:自1996年8月至1999年4月间,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共获赃款3000万元人民币。右图为“赌头”受审现场
被江强“放倒”的人:
于丁: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桂林市政法委书记一审被判死刑
陈红:原柳州市公安局干警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李玉章:原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被判无期徒刑
梅柳城:原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待审
何强军:原广西公安厅特勤队副队长被判无期徒刑
王劲松:原柳州市地税局副局长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刘忠:原柳州市工商局外资科科长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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