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邮件 搜索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广东适用新《婚姻法》审结非婚生子女抚养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5月30日07:1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五月二十九日电(龙土有龙飘)广东阳春市法院近日审结一桩非婚生子女抚养案,这是该院适用新《婚姻 法》审结的首宗非婚生子女抚养案。

  该法院今天介绍,湖南籍女子陈某于一九九四年在深圳打工期间,与同厂一起打工的阳春籍已婚男子某甲非法同居, 后陈某怀孕,于次年六月产下一子陈某。今年四月,陈某携儿子向阳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甲抚养儿子,由被告一次性 支付抚育费二十八万元人民币。但被告以孩子不一定为其亲生为由,不同意给付抚育费。

  应双方当事人请求,法院依法委托中山医科大学对被告与孩子进行DNA医学鉴定。检验结果证明,被告与该小孩有 亲子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DNA鉴定结论,应认定该孩子是陈某与被告的非婚生子女。由于孩子一直随母亲在深圳生活, 条件良好。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包括儿子随母生活,由被告每年给付一万元人民币抚育费,直至孩子成年并 能独立生活时止等项协议。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发表评论】【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1.8元租别墅办公
  • 特惠国内国际机票
  • 强强联手 方便用户
  • 世纪精品 金杯轻卡
  • 699元海南双飞自助
  • 业主出国急售房屋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新浪网隆重推出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服务
    动漫迷总动员--首届网络闪光动画大赛!
    透视两性:男人的一夜性与女人的一夜情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2001高考专栏全新推出 600所高校一网打尽!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