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侯荣康)今年刚刚16岁的少女小静已有2年多有家难回了。前不久,法院判定她对原住处有居住使用权,但没想到要回家还得申请执行,因申请执行未果,还得另案起诉排除妨碍。昨天一早,小静又把排除妨碍的诉状递进了徐汇区法院,被告则是小静的继父金某。
据小静代理人介绍,小静5岁那年,因其生父长期不务正业、缺乏家庭责任感,而父母离婚。生母带着小静与继父金某重组新家。不幸的是,两年前,小静的母亲因病去逝,继父金某视小静为累赘,随即将她的户口迁出。就这样,失去了母爱的小静变得有家难回。她流落街头,辍学、逃夜、被拐,一度成了一名“问题少女”。对此,小静的生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继父金某在居住、抚养、遗产继承等方面也都侵犯了小静的合法权益。
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小静对复兴中路的原住处有居住使用权,但金某置生效的法院判决于不顾,几经协商都不愿自觉履行,甚至故意刁难。
被告金某则辩称,自己的经济负担本来就比较重,居住条件也不好,原告离家出走另有原因。况且原告的亲生父亲健在,也应负有一定的抚养监护责任,所有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据悉,徐汇区法院已先后受理了8起原告同是小静,被告同是金某的民事案件,案由分别为遗产纠纷、居住权纠纷、抚恤金纠纷、抚养费纠纷等,像这样的系列案件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罕见。在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中,除了居住权,继父金某还得一次性给付小静补偿费3000元。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手机短信顶级新闻重大时事世界焦点早知道
|